66项乳品安全标准亮相

2010年04月23日 08:43   来源:广州日报   刘俊

  “大修后”不再设置三聚氰胺相关规定

  近年饱受食品安全问题困扰的乳品行业,最终迎来了标准的“大修”。记者昨日从国家卫生部获悉,多达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已经敲定并对外公布,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中不再设置三聚氰胺相关规定。这些标准生效时间介于今年6月1日至2011年4月1日之间。

  本报讯 (记者刘俊) 卫生部官方网站昨日公布了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这批标准体系庞大,早在2008年时开始着手整合。这次国家标准的颁布,也是乳品安全标准清理的成果。

  记者看到,不少新标准是由“合并同类项”来的。例如《婴儿配方食品》,就把原先对婴幼儿配方奶粉1阶段、2和3阶段、补充谷粉三个规定整合。

  婴儿配方不用辐照原料

  新国标规定,婴儿配方食品使用的原料应保证婴儿的安全、满足营养需要,不应使用危害婴儿营养与健康的物质,所使用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不应含有谷蛋白、不应使用氢化油脂,以及不应使用经辐照处理过的原料。

  以配方奶粉为例,今后在新国标下100千焦所含的蛋白质指标规定在0.45~0.70克间,同时要在外包装上增加标示。此外,只有经过预糊化后的淀粉才可以加入其中,不得使用果糖。

  卫生部希望,透过颁布这些新国标可以突出安全性要求,确保具有实用性,避免标准之间交叉和重复,同时又可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假蛋白”属违法添加物

  值得关注的是,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中不再设置三聚氰胺相关规定,主要是这种在中国乳业掀起过轩然大波的“假蛋白”,已被列入违法添加的物质名单。

  卫生部对此解释,按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对发现的添加或者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名录及检测方法予以公布。

  专家:撤三聚氰胺

  只是常态的回归

  2008年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向社会公布了四批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其中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中包括三聚氰胺及其检测方法。

  2008年10月7日,卫生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公告规定了布三聚氰胺在乳与乳制品中的临时管理限量值。

  “这只是回归常态,没有写在国标上是正常的”。昨日,乳业专家王丁棉对本报表示,三聚氰胺是发生三鹿奶粉事件的产物,如果一直保留在国标上意味着我国的奶源“低人一等”,而实际上已经有“黑名单”对它作出规限。

 

(责任编辑:戴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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