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内查获30万元假酒

2009年10月13日 10:08   来源:广州日报   姜永涛

  昨天,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正式对一起假酒案提起公诉,记者了解到,在被告人钟某的两间出租屋内,一次性查获的假酒价值就高达30万元!

  根据检察机关的公诉书,2007年12月以来,被告人钟某以中山市东升镇兴隆一路45号出租屋、中山市西区恒新名酒经营部等地为窝点,采用以次充好的手法,大量生产假冒伪劣洋酒、白酒,销售违法所得30多万元。2009年1月20日,公安人员在上述地点查获假冒伪劣洋酒、白酒1批(价值共有29万多元),商标标贴、包装盒、酒瓶及调酒桶等加工工具1批;缴获被告人钟某的银行卡4张、小汽车1辆等物品,并冻结被告人钟某银行存款22万多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责任编辑: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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