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酝酿多年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同时,1995年修订后实施的《食品卫生法》废止。从卫生到安全,两字之差,但所蕴涵的内容却完全不一,体现了观念和监管方式上的转变。
6月12日,在“2009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上,来自部委、行业协会、企业的嘉宾以及著名专家学者等围绕《食品安全法》相关话题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国家质检总局总工程师张纲等出席论坛并做主题发言。
本次高层论坛由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和经济日报社联合举办,中国经济网承办。
从卫生向安全递进
1995年10月30日修订后实施的《食品卫生法》,该法对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受制于当时的经济条件,对于食品强调的是卫生,所对应的是在审批、监管程序上都把卫生作为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
但经过10多年的发展后,消费者对于食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在近年来“三聚氰胺”、 “红心鸭蛋”、“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后,对于食品的需求再也不能只满足卫生,安全成了关键词,出台新法显得尤为迫切。
此前,《中国联合商报》在采访中,众多消费者均表示,食品问题,吃得放心是必须考虑的。
在“2009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上,贵州茅台集团党委副书记刘和鸣认为,人们对食品的要求已经不是简单地解决温饱,而是提升到了一个很高的层次,内涵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原副院长张志祥也表示,很多病都是吃出来的,过去我们讲“病从口入”,是因为吃得不卫生,现在我们讲“病从口入”是吃得不安全,因为食品的污染、危害因素特别多,吃了以后容易产生食源性疾病。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室主任李援认为,食品卫生通俗讲就是干净,它注重的是食物的表面现象和外部环境,讲到安全就是无毒无害,它深入到了食品内在的安全因素。“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实际上体现了观念上的转变,从侧重于食品的表面现象和外部环境转入到要更加注重食品内在的安全。”
对企业要求更严
“对消费者需求的重视,对诚信经营的尊重,对社会道德的坚守,对生命价值的关注,已经成为企业的生命线。企业的道德决定着企业的命运,只有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才能在竞争中生存下来,才能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刘和鸣如此表示。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总裁黄德荫认为,《食品安全法》不仅为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同时也对企业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企业要牢记“食以安为先”。
黄德荫同时表示,为确保食品的安全与品质,安利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售后服务方面都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保障体系。
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看来,食品安全法是与时俱进的。“制定出一些新的东西,也就是促使我们的食品企业生产出更好的、有利于人体健康的食品,对于全体行业质量的提高有很大帮助。”
他表示娃哈哈将主要从三方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一、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二、建立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三、加大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的研究力度,针对食品饮料安全质量控制发展的重点问题,立足技术的自主创新。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海泉表示,为履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公司确定了“责任确定行为、行为承诺品质”的管理理念。以责任为核心,采取落实责任与监督责任两项并行的管理模式,使员工行为与产品安全紧密连接,形成独具公司特色的、高效的产品安全防线。
这些也成为众多企业的共识。
《中国联合商报》记者在电话采访中,相关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食品安全无小事,只有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才是长远发展之策。
(责任编辑:高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