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清海:食品生产加工者需交自查报告 将作诚信证据

2009年06月12日 14:30   来源:中国经济网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 吴清海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2日讯(记者 牟修锐) 食品行业生产加工者今后要提交质量安全管理和控制的情况报告,质检总局将专门就报告内容进行规范,这是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吴清海在今天举行的“2009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上透露的信息。

  吴清海表示,期盼已久的《食品安全法》6月1日正式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及食品行业协会都担负着重要责任,应当狠抓落实。作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生产过程监督检查,这是今后监督管理的重点。生产加工者应当依法提交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和控制的情况报告。国家质检总局将专门就报告内容进行规范,要求生产加工者报告自查发现的问题,报告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况,报告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报告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情况,等等,以此作为企业诚信的证据。在企业报告的基础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落实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责任。企业报告有差距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给予服务,帮助改进。企业没有报告、甚至故意造假、隐瞒事实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今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一个重点就是,监督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所有管理记录。以企业自查和提交的报告为基础,重点查找企业行为及其结果与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的差距。”吴清海指出,差距就是安全隐患,差距就是企业责任缺失。差距必须弥补,隐患必须排除、化解。找出差距就是成绩,化解风险、排除隐患就是贡献。

  吴清海介绍,国家质检总局已组织拟订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和《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监督检查规定》,正在广泛征求意见。他建议,当前工作以继续认真清理各个食品行业使用添加剂行为为重点,尤其是规范实践中已经使用多年、但还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程序的品种的生产、使用行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问题,给食品企业乃至行业带来不必要的影响。在这个问题上,行业协会应该发挥行业龙头作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配合卫生部门,大力支持行业协会开展相关工作。 

  “2009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是由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经济日报社联合主办,中国经济网承办。论坛的主题是“食品安全:在法律和责任的道路上”。来自各部委、行业协会、企业的嘉宾以及著名专家学者等围绕《食品安全法》相关话题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

(责任编辑:牟修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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