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食品行业迅速发展,然而相关标准和法规并未及时跟上,加上监管部门职能交叉、各环节衔接不紧密,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频出,“十个婆婆管一顿饭”、“九龙不治水”的局面饱受诟病。而现在,刚刚表决通过的食品安全法在分段监管、无缝隙衔接、各部门各司其职等方面做了重要规定,让我们看到了理顺监管关系的希望。
3月2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工信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齐聚一堂,明确了几大部门在食品上的监管任务:卫生部门将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能力,做好重大事故查处、信息发布、标准制定等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将积极推进食品工业企业生产者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农业部门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从生产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质检部门将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善配套规章制度,确保《食品安全法》有效实施;食品药监部门将严格准入制度,强化日常监管,要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卫生部管协调、农业部盯源头、工信部抓生产、工商和质检部门管流通”的食品安全监管链条初步成型。
除了明确职责,各部门是否能够无缝衔接也是监管过程中的一个实实在在问题,针对可能存在的交叉或空白区域,《食品安全法》特别对综合协调和部门分工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介绍,首先,法律强调了需要统一的内容,比如首先要统一标准;其次,要进一步规范检测机构,明确标准和检测方法;再有,为避免重复和空白,整个的执法监督过程一定要公开透明,要吸收、运用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包括媒体共同关注。“发现哪儿有重复,实践过程中大家发现了问题,提出来,我们及时改;哪儿发现有空白,我们及时弥补。”
专家认为,《食品安全法》在监管方面往前迈了很大的一步,明确了促进和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和沟通,这样就可以掌握全局。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指出,实行了几年的分段监管暴露出来一些问题,“属于我这一段的我管,不属于我的就不过问”,互相的衔接、配合不紧密,导致尽管有这么多部门,但食品事故一旦发生,很容易扩大和蔓延,三鹿奶粉事件就是一个深刻教训。他认为,有了这么一个国家层级的意识协调机构,将来我们可以把这些食品安全漏洞都补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指出,监管体制的理顺是食品安全立法的最重要的使命之一。现在通过的食品安全法在分段管理、无缝隙衔接、各部门各司其职,并且要依法承担责任方面,做了很完善的规定,而这些将有效避免监管部门责任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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