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明确监管职能:卫生部管协调 农业部盯源头

2009年03月02日 10:11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3月2日北京讯(李雨思)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在2月28日高票通过后,其如何落实成为社会最关注的话题。国家新闻办公室于今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了五大部门在食品安全上的监管职能。

   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陈啸宏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明确提出要把食品安全作为新阶段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来抓。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以《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做好《食品安全法》学习贯彻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卫生部门将全面分析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形势和任务,紧跟政府职能调整工作的步伐,进一步明确职责。要以完善体制、机制为核心,积极推进地方机构改革,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整合资源,明确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能力,加快食品安全监测、评估、信息和事故查处体系建设;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重大事故查处、风险监测与评估、信息发布、标准制定、新产品的许可及检验规范的制定等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将切实履行食品工业的行业管理职责;积极推进食品工业企业生产者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加强食品安全的信息沟通,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机制。

    农业部门将紧紧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持标本兼治,一手抓执法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清除问题隐患;一手抓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从生产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工商部门将切实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食品市场日常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大立法立规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章体系;加强部门协作,严格责任制度,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质检部门将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努力提高食品安全法制意识;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配套规章制度,确保《食品安全法》有效实施。

    食品药监部门将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抓紧完善监管的配套法规制度;严格准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突出重点,加强高危环节的风险控制;强化重大活动保障和重大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同时,要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责任编辑:李雨思)

商务进行时
精彩图片
手机看中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