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回应质疑:“特仑苏无害”是告知 不是广告

2009年02月18日 07:40   来源:SRC-1179   徐惠芬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特仑苏的安全问题刚告一段落,昨日网友和媒体又对蒙牛提出三大质疑:液态奶是否过多掺水?澄清广告是否违法?详细的鉴定报告为何不公布?

    对此,蒙牛集团新闻发言人赵远花昨日接受晨报记者专访,并作出一一回应。

    OMP无害广告是否违法
    如果确实违法,会改正

    “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国家六部门,组织专家认定饮用特仑苏OMP牛奶无健康危害!”对于日前在部分报纸、网站大量出现的蒙牛OMP牛奶澄清广告,昨日有媒体引述专家观点指出,该广告直接打出“卫生部、质检总局”的说辞,涉嫌违反《广告法》。

    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对此,赵远花表示,蒙牛OMP作出的澄清是对消费者的“告之”,而不是“广告”。“因为大家对OMP是否安全的问题很关心,为了让消费者放心,给消费者一个更清晰的认识,所以权威部门认证结果一出来,我们就马上传递给消费者这样一个信息。”赵远花表示,如果蒙牛的这一澄清行为确实违法,那么他们将改正。

    鉴定报告为何不公布

    详细报告我们也没有

    此外,有网友提出,蒙牛宣称OMP经六部委专家认定安全,但为何不公布此次安全性评估鉴定的正式报告。

    对此,赵远花说:“我们也是从卫生部网站上看到'专家认为饮用添加OMP的牛奶不会产生健康危害’后才发布消息的,因此我们也没有详细的安全性评估鉴定报告。”

    卫生部官方网站的消息同时称,“OMP不是现行国家卫生标准允许使用的食品原料。依据《食品卫生法》规定,进口没有国家卫生标准的产品应经过卫生部的批准。蒙牛公司进口并使用OMP,没有事先申请批准,并擅自夸大宣传产品功能,违反《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

    赵远花称,蒙牛公司已经按照有关部门的意见停止在产品中添加OMP,“我们会递交新的申请报告,得到审批后再进行生产”。

    喝奶还是喝水

    申请的专利未必使用

    昨日,一则关于《蒙牛的专利》的帖子将蒙牛再次推向风口浪尖。该帖公布了蒙牛一款名为“一种液态奶”的专利,根据该专利的介绍,“本发明所提供的液态奶,含有如下的组分:牛奶50-90;IGF-10.25-0.50;乳化增稠剂 0.1-0.3;水8.20-49.6。”。网友质疑,这款专利里水的含量最高可以加到49.6%,买奶消费者到底是在喝奶还是喝水?

    对此,赵远花表示,“专利”与“使用”是两个概念。“申请的专利,有一部分使用了,有一部分我们并不使用。”

    而对记者提出的“蒙牛有没有生产含水量高达49.6%的液态奶”这一问题,赵远花表示,“我们申请了大量的专利,但最后使用的只是一小部分。如果申请的专利都使用,就没有任何商业秘密可言了。”

(责任编辑:梁丽霞)

商务进行时
精彩图片
手机看中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