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师傅“道歉”缺乏基本诚意

2008年09月08日 13:16   来源:信息时报   
    事隔月余,康师傅饮品控股公司就矿物质水产品广告中标示“选用优质水源”,造成部分消费者认知差距一事,首次公开表示道歉。(9月3日《京华时报》)

    康师傅的“道歉”有诚意吗?从媒体报道情况看,康师傅所谓“道歉”根本没正视自己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错误,反而把问题归结为“认知差距”,更严重的是把造成“认知差距”的原因完全归咎于媒体和网友。这样的“道歉”更像一次全面推卸责任的诡辩,也是对社会公众和消费者智商的再次侮辱,可以说没丝毫诚意。

    在笔者看来,正视错误,让问题回归本源,才是道歉的基础。而在根本不愿意承认错误的前提下,对问题轻描淡写,甚至到处推责任、扣帽子,即使“道歉”也是缺乏诚意。

    谁都知道,汉语中的许多概念和用语,都要把它放在特定的语境中进行理解才是正确的。“优质水源”一词也是这样。如果就一般意义而言,在普通水源之中,自来水应属“优质水源”,因为它比那些已被污染、不能直接饮用的水源“优质”多了。然而,作为饮料生产企业,产品广告中的“优质水源”旨在突出饮料水源的“特殊品质”,并以此来赚取利润,因此它的“优质”毋庸置疑地是与消费者日常饮用的自来水相比较而言。也就是说,如果饮料生产企业以自来水作为水源,根本不能称为“优质水源”,而只是“普通水源”。从这个意义上讲,将自来水这种“普通水源”宣传为“优质水源”显然是虚假宣传,不应该有什么争议。事实上,这种理解也是有法律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当合同中的商业用语发生理解歧义时,应当以公众通常理解为准,而不是以企业单方解释为准。

    而康师傅的“道歉”中,再次围绕“优质水源”概念做文章,严重贬低消费者认知能力。不仅搬出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的观点作为佐证,还有意无意地拉上“大部分饮料行业及瓶装水行业”做垫背,诬陷中国其他的饮料企业。到底是谁在持续进行曲解事实的宣传,谁对消费者缺乏良知和商德,难道不是一目了然吗?

    其实,康师傅除在“优质水源”概念问题上的狡辩站不住脚外,其“道歉”内容中的很多观点和说法没有道理和不符合基本逻辑。比如把媒体报道和公众质疑说成“少数媒体与网络炒手持续进行曲解事实的攻击宣传”就是很不负责任的,对不同概念的理解分歧是正常的,公开辩论也是应该的,凭什么说媒体和网友观点就是“曲解事实的攻击宣传”呢?难道只有康师傅解释最正确?即使大部分饮料行业及瓶装水行业所选用的水源皆为自来水是事实的话,但至少人家没有标榜“选取优质水源”,没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综合媒体报道的康师傅“道歉”内容,我们不难发现,康师傅所谓的“遗憾与抱歉”根本不是因为认识到自己的虚假宣传错误,而是为了自己未能让消费者接受它们“优质水源”概念而感到“遗憾与抱歉”,主要表达的意思显然只有“遗憾”而没有“抱歉”,与公众的要求相去甚远。因此,康师傅的“道歉”缺乏基本的诚意,让人难以接受。

    李克杰(作者系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法学副教授)

(责任编辑: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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