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电子监管遇上“反垄断”

2008年09月05日 09:47   来源:中国家电网   明彦华
    继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电子监管”已经过去了近一年时间,该项工作也在不断的质疑声中磕磕绊绊的推进,而近日,又有“强推电子监管码质检总局违法”的新闻爆出,一时,质检总局和“电子监管”又被踩在了风口浪尖上。

    据了解,由国家质检总局强制推行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码已经遭到很多法律界人士的反对,被称属于违法行为,一些食品企业也正在依据《行政许可法》等起诉质检总局,企业的起诉行为也得到了一些法律届人士支持。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就表示,“国家机关只能制定标准,不能设定行政许可,不能自己创设条件。质检总局决定9类69种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加入电子监管网,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统一标识的电子监管码后,方可出厂销售,就是设定了行政许可,是不合法的,据此规定罚则的话,还违反了《行政处罚法》。”

    在反对甚至是起诉声中,国家质检总局的回应态度丝毫不显弱,并表示仍会将“电子监管”进行到底。

    事实上,质检总局与食品企业之间近乎胶着的状态并不具特殊性,同样的事情在家电企业身上决不是没有可能发生。

    据了解,一直以来,很多家电企业对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态度半推半就,不愿拿出积极的主动性,甚至在有3C认证的前提下,一些企业认为“电子监管”根本是多此一举。眼下,质检总局的强推行为被称属于违法,可想而知,家电企业的心情如何。业内观察人士也认为,这将直接影响家电企业对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推进。

    一项在尴尬中颠簸前行的制度如今还要继续往前,究竟又能走多远呢?笔者以为,这其中一旦参杂了浓重的利益色彩,结果一定是与目标渐行渐远。而关于质检总局与中信国检公司在利益漩涡中的那些流言蜚语早已不言而喻。

    这让人联想到了过去全国牙防组织曾经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事情,无需妄加猜测“电子监管”的强制实施是否与此类似,但有理由相信,“反垄断法”的实施,将使有关部门今后出台类似管理规定的时候,必须考虑更多的法律规范。

    质检总局推行“电子监管”还能走多远?其实,无需给这样的问题现在下定论,从市场难得一见的贴码产品,从企业的质疑声中,从制度实施中的众多问题和矛盾中慢慢就能寻找到答案。

    但,希望“反垄断法”的实施,从此能彻底杜绝那些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事情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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