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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制品包装禁鲜令引广泛关注 缺乏鲜字奶种难辨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4年12月08日 09:58
钱鑫 易丹丽 郝俊慧
    一个“鲜”字搅得奶制品业风生水起。新近出台的《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中禁用“鲜奶”的提法惹来广泛争议,前天8家“奶协”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在一次研讨会上呼吁修改“禁鲜令”。记者昨日了解到,不少消费者对“鲜奶之争”并不太明白,目前各大超市的鲜奶仍销售如常,一些厂家表示近期不会对标注有“鲜奶”字样的产品采取任何措施。

    鲜奶照常销售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批准发布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在新标准中规定,凡经热加工处理的预包装食品,其产品名称不能以“鲜”字来命名。也就是说,除了饮料、果汁外,经过加工后的巴氏消毒奶,从明年10月后,将不能再以“鲜”字来命名。

    记者在浦东某大卖场的奶制品柜台中看到,除了酸奶和其他乳制品饮料之外,带有“鲜”字的各式奶制品,几乎占了奶制品的半壁江山。如光明、三元、波力等奶制品均有以“鲜”字来命名的,如“××纯鲜奶”,“××鲜奶”等。有的牛奶制品虽然在名称中没有“鲜”字,但在外包装上有比较醒目的“新鲜”二字。而“蒙牛”等品牌奶制品的外包装上,较少出现“鲜”字。

    记者昨日从光明、蒙牛、伊利等奶制品企业了解到,《通则》的出台没有影响到现有产品的销售,而对于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标注“鲜奶”字样的产品,厂家近期不会采取更换包装、促销或者撤柜等应对措施。蒙牛新闻发言人孙先生告诉记者,《通则》明年10月才会正式实施,其间还有足够的时间销售现有产品。他认为,大多数消费者比较注重口感和品牌,不会因为包装标识上有无“鲜”字而影响消费者的购买。

    巴氏奶还原奶可能混淆

    上海奶业协会副秘书长顾佳升告诉记者,《通则》的出台是希望规范目前市场上滥标“鲜奶”的现象,但是解释《通则》的“指南”却混淆了“生鲜”与“新鲜”的区别。他说,生鲜奶即刚挤出来的原料奶(rawmilk),而经巴氏消毒的加工奶可以称之为新鲜奶(freshmilk),巴氏奶的营养价值和生产成本都高于经高温消毒的常温奶。如果“鲜”字一律禁标,会致使消费者分不清楚巴氏奶和还原奶的区别。他透露,参加6日研讨会的各地“奶协”将联名向国家有关部门要求修改“指南”。

    目前,巴氏消毒奶的收购成本为2500-2800元每吨,而还原奶的收购成本为2100-2200元每吨。有关人士分析,如果今后不能用“鲜”来体现其不同,会使企业倾向于购买便宜的进口奶粉加工还原。

    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乳品专业委员会主任谢技志建议,在推行新的国家标准后,建议用奶粉为原料的还原奶生产厂家,必须要标明牛奶制品的成分。对一些以次充好的奶制品厂家,应加大处罚力度。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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