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业市场 > 能源 > 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鲁北化工重组获无条件通过 控股股东旗下钛白粉资产将整体注入

2020年06月12日 07:18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赵彬彬

  6月11日,鲁北化工公告称,6月10 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无条件通过。

  “本次交易的实质是鲁北集团旗下钛白粉资产整体注入到鲁北化工中来。”鲁北化工董秘张金增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产业布局将拓展到钛业领域,资产规模、收入规模进一步扩大,有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升抗风险能力。

  并购重组

  切入钛白粉领域

  本次重组方案显示,鲁北化工拟向控股股东鲁北集团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收购其持有的金海钛业66%股权,拟向锦江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其持有的金海钛业34%股权;同时,鲁北化工拟现金收购鲁北集团持有的祥海钛业100%股权。收购完成后,金海钛业、祥海钛业将成为鲁北化工全资子公司。

  根据交易各方确认,祥海钛业(尚在建设中)100%股权作价0.2亿元,以现金支付;金海钛业100%股权作价13.8亿元,采取股权加现金方式收购。其中,鲁北集团持有金海钛业66%股权对应价值为9.11亿元,锦江集团持有金海钛业34%股权对应价值为4.69亿元。经协商,鲁北化工拟向鲁北集团支付50%股份和50%现金,拟向锦江集团支付20%股份和80%现金。

  资料显示,金海钛业拥有年产超10万吨的钛白粉生产线,主要产品为金红石精品,此外公司还有年产10万吨的硫酸法钛白粉生产线处于建设中。2017年、2018年、2019年,金海钛业分别实现净利润0.81亿元、0.96亿元、0.98亿元。祥海钛业6万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处于建设中尚未有经营业绩。

  鲁北化工原有业务包括化肥、硫酸、水泥、溴素、盐业和甲烷氯化物。本次交易完成后,鲁北化工将切入钛白粉领域。

  鲁北集团一位高管曾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鲁北集团的钛产业板块资产整体注入鲁北化工,可以有效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同时,集团钛业资产也实现资本证券化,有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钛白粉产业与公司硫磷产业具有高度关联性。”张金增表示,金海钛业产生的石膏废渣是公司水泥生产的重要原料,收购完成后,公司硫磷产业链与钛白粉产业链将实现协同发展,减少关联交易。

  需求回升

  钛白粉龙头宣布涨价

  钛白粉在涂料、塑料和橡胶、造纸等领域有广泛应用。中国的钛白粉下游消费领域中,目前仍以涂料为主,占比达61%,塑料和橡胶居第二位。

  随着国民经济的稳步增长,下游应用领域的持续发展,对钛白粉的市场需求也呈现出增长态势。公开数据显示,2011年-2019年,我国钛白粉的表观需求量由158.6万吨增长至234.6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

  6月8日,日本钛白粉生产商石原公司公开发布其调价函,宣布其销往亚太地区的钛白粉产品将于7月1日起上调价格,幅度为200美元/吨。

  “短期来看,石原公司借此释放一个提价信号,提醒下游客户进行备货。长期来看,随着疫情控制,下游需求将逐步恢复,6月底之后钛白粉价格有望逐步回升。”卓创资讯分析师田晓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期国内市场下游客户接货积极性开始好转,市场对未来预计普遍偏乐观。

  “业内普遍预计钛白粉价格已经基本见底。”国内一家钛白粉企业人士也表示,随着下游塑料、造纸及涂料等行业开工率提升,国内钛白粉需求继续回升,同时海外钛白粉需求也开始好转,钛白粉需求有望继续改善。

  “市场价格的调整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市场玩家的淘汰与整合。”田晓雨认为,未来,规模大的钛白粉厂将更具有竞争优势。

  资料显示,目前,金海钛业拥有硫酸法钛白粉10万吨,此外公司还有一条10万吨的钛白粉生产线预计2021年底建成。祥海钛业6万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也计划在2021年底建成。本次交易完成后,鲁北化工未来的钛白粉产能可达26万吨,规模优势将进一步凸显。

  “金海钛业质地不错,盈利能力也比较好,并入上市公司后有望迎来更好的发展。”田晓雨说。

(责任编辑:王婉莹)

分享到:
延伸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