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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荒”暴露天然气供应储备薄弱环节 两部门发文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2018年04月27日 10:37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7日讯(记者王婉莹) 去年冬季,曾出现较大范围“气荒”。今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回答记者提问。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兼新闻发言人严鹏程表示,去年我国北方部分地区一度出现天然气供应紧张的局面,暴露出我国在天然气生产、供应、储备、销售等环节存在一些不足。今年提前部署,建立了专门的工作机制,从而确保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

  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局长赵辰昕介绍,去年冬季,诸多综合因素造成天然气需求快速增长,对应需求的快速增长,资源供给总量本就力不从心,加上中亚地区进口气多次出现减供,使供不应求矛盾加剧。政府、专家和企业一致认为,高峰期用气需求无法全部满足时,必须民生优先,实施“压非保民”措施。所以,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油气企业保持主力气田持续高负荷生产,协调稳定进口气源,三大企业相互配合,通过管网互联互通实现“南气北送”,全力保障了民生用气的需求。

  “这一过程中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实现天然气供需平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赵辰昕说,比如,上游勘探开发投入不足、产能建设滞后;供应体系不够多元、面临波动风险;管网互联互通程度不够、难以实现资源统筹高效利用;储气调峰能力不足、缺乏调节高峰需求的有效手段;供用气没有实现合同全覆盖,个别地方有盲目发展、无序发展的情况。

  对于这些薄弱环节要如何克服,严鹏程介绍,近几个月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会同各地方、相关部门以及企业,在深入研判天然气供需形势的基础上,围绕增产增供、重点管网联通、储气设施建设、用户调峰管理等工作,推进了一系列工作举措。

  一是扩气源。重点是加大国内气田勘探开发力度,支持企业加大勘探开发投资量和工作量,加快推进煤层气、页岩气、致密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产能建设。二是抓项目。重点是加快开工建设了一批储调项目,推进了一批管网联通。曹妃甸LNG接收站储罐扩建、天津大港LNG调峰应急站、文23和长春地下储气库等一批具备条件的储气设施项目已经开工建设。三是建机制。重点是探索创新用户调峰机制。立足有效解决峰谷用气问题,协调推动各地基本落实了1亿立方米的用户清单,指导一些地方探索形成了“气电联调”、动态调整可中断大工业用户用气量、发展可替代能源用户等增量用户调峰能力的有效做法。四是压责任。重点落实相关地方、企业在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和民生用气需要等方面的责任。先后与21个省区市签订了《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与8个省区市签订了工作层面备忘录,与主要供气企业签订了保障天然气供应责任书。一些省区市还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地区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和实施方案。

  此外,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严鹏程介绍,《意见》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加快储气设施建设。设定具体明确的储气指标要求,主要是3个数字,即“供气企业10%、城燃企业5%、地方政府3天”。具体来讲,就是到2020年,供气企业要拥有不低于其合同年销售量10%的储气能力;城镇燃气企业要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需求量的储气能力。 

  总体看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生产方面,鼓励天然气生产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增加国内气田产量,加快推进新气田开发建设。供应方面,支持相关企业与资源国加大协调力度,稳定增加天然气进口。推进重点管网互联互通,今年供暖季“南气北送”将在去年供暖季基础上再新增一批供气能力。通过生产和供应两方面措施,今年已落实资源量比去年有了较大增加。储气方面,我们加快办理项目核准和建设手续,储备条件的项目年内将全部开工建设。销售方面,今年大力推行供用气合同全覆盖,指导地方和企业全面签订履行供用气合同。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已签订供用气合同,4月底前可基本完成合同签订工作。此外,建立并动态调整完善国家和地方两个1亿方的调峰用户清单,在冬季用气高峰期,一旦出现相关情况,可快速启动不同层级的预案。

  严鹏程指出,同时也必须看到,我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各有关地方、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千方百计增加天然气资源供应,加强储气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加强调峰管理机制的动态调整完善,加强对合同签订履行和储气设施建设运行的信用监管,从而不断推动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取得更大进展,为保障天然气安全持续稳定供应,特别是冬季供气保障夯实基础。

(责任编辑:刘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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