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上级部门推送的风险线索,依法查处歙县4家珠宝店业主林浩、林海隐匿收入偷税案件。
经查,2022年至2024年,林浩、林海通过歙县中金珠宝店、歙县徽韵中金珠宝店、歙县唯爱珠宝店、歙县六顺中金珠宝店等4家个体工商户(2024年3月均已注销)主要销售黄金首饰等应征消费税商品,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纳税申报等方式,少缴消费税等税费共计229.18万元。2025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林浩、林海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15.0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加强税收监管,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与法治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