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出台《重庆市支持科技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激励政策》、2025江苏数字文化产业招商推介会举办……一段时间以来,多地围绕数字文化产业部署工作。随着5G、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加速迭代,“文化+科技”推动文化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转型。数字文化产业成为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和文化强国建设新的增长点和重点领域。
当前,人工智能在辅助创作具有中华文化特色的数字内容方面,已展现出显著的赋能效应与产业带动作用。在实践中,我国坚持以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为指引,强调“科技向善”与“文化为本”双轮驱动,实现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在内容层面,注重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提取精神标识,如将“和合共生”“天人合一”等理念融入AI生成叙事。在平台层面,依托国有文化机构与科技型企业共建生态,如“央视听媒体大模型”等在文化生成领域形成自主能力。在路径层面,强调从保护修复到创意转化的赋能,体现出强调价值引领、注重生态共建、追求系统性创新的发展逻辑。
例如,我国首部文生视频AI系列动画片《千秋诗颂》,将数百首古诗词以水墨国风动画形式呈现,在全球70余家主流媒体播放,海内外受众数量超12亿,成为中华文化“走出去”的生动载体。又如,首款3A游戏《黑神话:悟空》对《西游记》进行创造性改编,生动诠释了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在全球市场引发强烈反响。
从全球视野看,推动人工智能在文化领域的创新应用已成为各国竞相布局的新高地。美国依托硅谷科技生态,推动人工智能在文博、影视、音乐等领域深度融合,谷歌旗下DeepMind开发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已用于复原古语言和生成古典风格艺术作品。欧盟成员国通过“文化遗产合作云”等数字基础设施项目,系统推进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与跨域传播。这些实践表明,人工智能不仅是世界各国技术竞争焦点,更是国家文化战略的重要实施路径。
然而,在发展数字文化产业过程中,也伴随着不容忽视的风险,须保持高度警惕。算法偏见与数据污染可能导致对传统文化的误读和曲解,人工智能在文化传承与活化中,表面化、碎片化的“文化符号拼贴”,会影响文化传承活化的原真性;人工智能伦理规制的滞后也可能带来虚假信息传播、文化安全等问题。对此,要采取更系统、更有力的举措。
强化数据资源和技术平台建设。构建高质量中华文化语料库和AI训练数据集,系统整合典籍、古乐、文物、非遗等多元资源,推动形成多模态、标准化的文化数据集,开发文物智能修复、古乐音色AI采样等算法大模型,比如,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5网络春晚中,将分别收藏于浙江省博物馆和台北故宫博物院的《富春山居图》上下卷合二为一,重现600岁古画的风貌。加强以人工智能为核心引擎的数字文化平台建设和数字基础设施投入,建设区域协同的算力中心与文化大数据平台,聚焦技术普惠,以算力共享和资源共享为中小文化企业技术赋能,激发数字文创活力。
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以产业需求牵引科研方向、以用户数据驱动内容生产,打通技术供给链与产业应用链的壁垒,推动AI技术在文博、非遗、影视、游戏等领域的落地应用。重视人才要素的优化配置,促成文化内容创意人才、核心算法工程师、历史学家等专家的跨界协同与融合创新,加快数字技术、数字艺术、数字文化和数字电商领域的人才培养。在创意设计、数字艺术、动漫游戏、网络视频等多种产业形态培育一批具有鲜明中国文化特色的原创IP,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数字文化品牌。
完善制度与伦理建设。加快制定人工智能辅助创作的专门性标准和内容标识强制要求,防止文化失真和历史臆造。强化对AI生成内容的知识产权界定,比如防范“深度伪造”技术对经典文学影视作品的非法模仿传播,明确界定AI工具在文化传承与创造中的责任边界。强化政策引导,设定AI文化伦理审查委员会、发布行业指引等,促进主要数字内容平台达成AI内容标识与版权共识,建立健全社会公众监督反馈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