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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5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

2020年10月14日 20:26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4日讯 (记者苏兰)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该局日前印发《关于下放 5 类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过本次下放后,市场监管总局不再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审批。

  事实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之举。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是“放管服”改革的重头戏和硬骨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是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建立起来的一项准入制度,主要目的是从源头加强质量监管,防范系统性质量安全风险。这项制度自实施以来,对于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2017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之后,此项改革不断提速,持续深化。监管部门动真格,刀刃向内,自我革命,许可证目录从最初的487类逐年缩减,直到今天已经全部下放,真正做到能减尽减,该放必放。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为了确保审批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通知》要求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审批系统,调整修订发证程序、文书和相关规定。对于涉及产业政策的产品,要严格核准相关文件,不得受理、审批违规新增产能生产项目的生产许可申请。

  同时,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对企业提交的申请实施全流程电子审批,不断提高生产许可受理审批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要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程序,对化肥产品实施告知承诺;在保证发证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审查和审批模式。

  《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获证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保持获证条件。

  《通知》指出,围绕已取消和下放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要加强行业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对发现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及早研判、及时处置。要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依法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查结果,强化后处理。对于监督抽查不合格率较高和发生严重质量安全事故的产品,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消除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通知》强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精准识别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点、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状况、区域性和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针对不同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

  此间观察人士表示,市场监管总局不再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将为市场带来重大利好。但同时,简政不可减责,放权不是放任。政府部门放权越多,监管责任越重、要求越高。要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推进,政府部门特别是基层政府要把主要精力用在事中事后监管上,对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要及时跟进监管,真正实现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

(责任编辑: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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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4 20:26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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