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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点”变成“新起点” 安全生产如何迈过爬坡过坎期?

2020年05月01日 07:12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王婉莹

  近年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向好的态势,2019年实现了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起数“三个继续下降”,今年以来,安全生产事故数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但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新情况、新风险不断涌现,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发展理念还不够牢、安全责任不落实、本质安全水平不高、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完善等瓶颈性、根源性、本质性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还不高。

  为此,4月1日,国务院安委会正式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此次全国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风险高、隐患多、事故易发多发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民航铁路等交通运输、工业园区、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等9个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整治。

  据应急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三年行动》旨在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保障机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使重特大事故要得到有效遏制,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深化源头治理 拧紧思想上的“总开关”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安全生产,要坚持防患于未然。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此次《三年行动》提出,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2019年“3?21”江苏响水重大爆炸事故再次给我们拉紧“安全”这条红线。江苏省委常委会在分析事故原因时曾指出,“这次特大爆炸事故,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造成的恶果,是监管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酿成的苦果,是发展理念出现偏差带来的后果。”

  面对“响水事故”,我们应该汲取教训、实现安全发展,不断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预见性、整体性、实效性,同时提升智能化水平,真正把“痛点”变成“新起点”和“转折点”。

  今年2月,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是历史上第一次对于某一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专门印发的文件。同时,危化品风险防控也是此次三年行动专项中的重中之重。

  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看来,为避免“响水爆炸”等类似事故,危化品安全管理的本质要以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从而实现自动化、智能化改造。

  强化责任链条 抓住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牛鼻子”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一个老话题,也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行动计划》指出,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加强宣传教育;严格问效问责,加强督促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

  孙华山表示,抓住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压实“三个责任”,一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二是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企业主体责任。

  因此,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分批轮训,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地方党委政府、部门、企业单位负责人树牢安全生产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根本上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而消除事故隐患。

  对于企业单位,《行动计划》规定,企业要全面地排查风险、全面治理隐患,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角落都不能漏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

  “安全风险源于企业的物料装置之内,隐患产生于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之中,所以企业要生存、要发展、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就必须把安全生产这个责任牢牢地扛在肩上”,孙华山认为,加强安全管理,提高防风险、治隐患的能力,才能切实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尤其,非煤矿山集中了大量的农民工,“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较低,要把非煤矿山从业人员重点纳入全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计划的专项行动,提高非煤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水平。” 孙华山说。

  深化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人员管理,强化对各类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守规意识,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才能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岗位风险辨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让遵章守纪成为习惯,让习惯成为文化,让文化引领安全。

  加强系统治理 架起依法治理的“高压线”

  《行动计划》提出,完善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制修订一批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对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落实,应急管理部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2020年4月启动至2022年12月结束,今年5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为集中攻坚阶段,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

  届时,将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梳理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一批制度成果。特别是要全面总结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特别是处于高危行业的煤矿领域,更要注重安全执法。”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负责人李豪文介绍,近年年来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之所以能够持续好转,全国煤矿分布在各个地方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地区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专业队伍的专业监管能力,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这三年当中要继续加强监管执法,在建的所有矿井,全部要建立远程监控系统,提高煤矿安全的风险管控能力”。

  《行动计划》明确,到2022年底,力争实现切实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安全生产问题的形成非一朝一夕,解决起来需要一个过程,既要保持定力、一抓到底,更要要坚定信心,不为短期变化所干扰、不为困难增多所畏惧。“只有拧紧思想上的‘总开关’,抓住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牛鼻子’,架起依法治理的‘高压线’,才能真正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和红线,从而实现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应急管理部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申展利这样说道。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王婉莹)

(责任编辑:王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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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1 07:12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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