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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克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2019年09月12日 23:25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新时代民营经济和高质量发展】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无锡9月12日讯 (记者 朱国旺)商事制度改革激发了创业热情和创新动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在新的形势下,商事制度改革应如何进行?9月11日在无锡举办的“新时代民营经济和高质量发展”网络主题宣传活动总结座谈会上,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克玉教授认为,商事制度改革让企业受益,其中民营企业受益最大;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市场监管方式也需要创新。 

  9月11日,“新时代民营经济和高质量发展”网络主题宣传活动总结座谈会在江苏无锡举办。图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王克玉发言。中国经济网记者王泽彪/摄影 

  据了解,商事制度改革从先行先试推动改革试点,到推动顶层设计依法推进改革,尤其是以2013年10月原国家工商总局报请国务院批准印发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标志,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行了总体设计。 

  王克玉解释,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到商事制度改革,旨在实现简政放权,降低制度成本,推动市场准入便利化,要求放管结合,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强调优化服务,完善各项市场服务配套机制。商事制度改革的成效明显,使得开办企业便利度显著上升,开业成本和合规费用显著减低,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而民营企业是改革受益最大群体。同时,商事制度改革产生了显著的制度创新和体制完善的成效。 

  王克玉也指出了目前商事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如传统创新模式不可持续,监管“门槛”依然存在,虚假注册对公信力的损害,市场主体退出难、信用约束没有形预期的威慑力,“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需要进一步优化等等。 

  王克玉指出,上述问题要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完善配套机制中寻求解决,进而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他提出商事制度深化改革要推动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市场准入、竞争和退出的市场管理体制。同时推进国内市场监管与国际市场规则的有效对接,完善要素跨境流动机制,有效整合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资源,促进国内产权保护水准和执法水平,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并且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有效应对贸易摩擦与贸易保护主义带来的消极影响,更好地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提升我国商事制度的国际竞争力。 

  此外,王克玉还提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进程中要进一步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包括生产、服务许可审批领域的改革。解决市场主体在行业准入方面不平等的问题,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在市场监管方面,王克玉表示,要创新市场监管理念完善市场监管方式。监管要适度,目的是促进发展。监管方式要创新,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体制。他说,监管不是严防死守,要创新监管方式,构建企业主体责任机制,形成企业自律、行业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多位一体的共治格局,推进市场监管执法与司法、仲裁和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打造统一的市场法治环境。 

  据了解,“新时代民营经济和高质量发展”网络主题宣传活动总结座谈会由中央网信办网络新闻信息传播局(网络理论传播局)主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全国工商联宣传教育部共同指导,中国经济网和江苏、浙江、福建、广东、重庆、湖北、贵州等7省(市)网信办共同承办,相关省市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人民论坛网提供理论支撑。

 

 

(责任编辑:王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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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2 23:25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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