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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姝威向监管“开炮”:董明珠有错,美的不该罚?

2019年02月11日 18: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11日电 2月11日,春节假期结束后第一天,新任格力电器独董的刘姝威突然发文向监管“开炮”,监管警示函为何只给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而不给美的集团董事长方洪波?

  此前因涉嫌违规披露公司业绩信息,董明珠于1月31日收到了广东证监局的警示函,要求其规范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刘姝威“开炮”:是否选择性执法?

  就在外界认为上述事件告一段落之时,11日,刘姝威在个人微信号发布《严格监管 严格执法》一文,质疑广东证监局存在选择性执法问题。

  刘姝威称,据多家媒体报道:“2019年1月12日美的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方洪波在2019中国制造论坛上透露,美的集团2018年预计税前利润超过260亿元,再创新高。”1月15日美的集团发布《2018 年度业绩预告》。按照广东证监局发布〔2019〕6号《警示函》,方洪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和第四十五条。

  “如果广东证监局给董明珠发《警示函》,而对方洪波的行为不发《警示函》,那么,广东证监局是否选择性执法?”刘姝威发问。

  文中,刘姝威列出了监事函中提到的法规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除监事会公告外,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上市公司未披露信息。”

  但在刘姝威看来,关于广东证监局发布〔2019〕6号《警示函》,有两个原则问题必须有明确答案:

  第一、公司董事高管是否有义务向股东大会报告业绩预期?

  第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和第四十五条的是向股东大会上报告公司业绩预期的董事高管还是擅自向媒体发布股东大会内容的股东?证监局应该处罚谁?

  她认为,上述两个原则问题关系到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股东和媒体的行为准则,关系到中国证券市场的风气和社会风气。

  “中国证监会和广东证监局必须对上述两个原则问题给出明确的答案,否则,广东证监局发布〔2019〕6号《警示函》作为具有示范性的案例,将使全国上市公司无所适从。”刘姝威希望,广东证监局能够对警示函涉及两个原则问题给出正确答案。

  时间回到1月16日,当天下午举行的格力电器股东大会当中,董明珠提前公布了格力电器业绩预测。董明珠表示:2018年,我们预告要实现2000亿的营收。我担任两届,实现销售收入9209.8亿元。关于净利润,董明珠称,2018年格力电器税后净利润260亿以上。

  由于“口无遮拦”,深交所17日晚对董明珠下发关注函,函件称,公司董事长董明珠1月16日下午在股东大会上发表了“2018年税后利润为260亿元”等有关公司业绩的言论,而公司当日晚间才对外披露业绩预告公告,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请公司严格规范董监高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

  而公司董事会秘书望靖东表示,董明珠透露业绩消息时股市已经休市,其行为不构成信披违规。

  曾“怼”刘士余 怒斥贾跃亭

  公开资料显示,刘姝威,1952年出生,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格力电器独立董事候选人。198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师从著名经济学家陈岱孙和厉以宁,为金融方面的知名学者。

  1月16日晚间,格力电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刘姝威成功当选格力电器独立董事,由此多了一份新“兼职”。

  近年来,刘姝威每每发文都会在网络平台上引发轩然大波。2015年6月,刘姝威曾炮轰乐视网,质疑贾跃亭巨额套现,并指出乐视网经营状况出现问题等;2015年末的“宝万之争”,刘姝威质疑宝能收购万科资金来源。

  2018年1月,刘姝威又发公开信喊话上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她请求证监会命令钜盛华清盘之后,万科A大跌5.73%,市值蒸发二百多亿。彼时一度成为舆论关注焦点。(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杨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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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1 18: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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