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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看”典型案例:辽宁绥中县政府编造文件虚假整改违法围填海问题

2018年11月20日 09:55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0日讯 2018年11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开展“回头看”。督察发现,葫芦岛市绥中县政府、东戴河新区管委会在违法围填海问题整改中,阳奉阴违,一面编造假文件,上报省市政府谎称违法项目已停止建设;一面顶风作案,召开专题会议加快推进违法项目建设,问题严重,性质恶劣。

  2017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葫芦岛市绥中滨海经济区管委会(现更名为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违法将39.6公顷沿海滩涂转让给佳兆业公司等3家企业用于房地产开发,绥中县国土资源部门为其办理土地使用证。为此,辽宁省整改方案明确,暂停执行填海区域相关规划,研究修改规划方案,并停止相关项目建设。2018年6月,辽宁省上报整改落实情况称,绥中县已暂停规划执行,佳兆业、宏跃酒店等违规围填海项目已按要求停止建设。

  然而2018年7月,生态环境部组织现场抽查发现,佳兆业秦汉商业街和宏跃酒店项目并未停止建设,违法违规开发活动仍在进行。为此,2018年9月,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了葫芦岛市及绥中县督察整改整改情况弄虚作假、上报情况严重失实等问题。

  蓄意编造公文应对检查

  2018年3月30日,为应对上级检查,绥中县向葫芦岛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关于佳兆业地产(绥中)有限公司、绥中亚胜置业有限公司和葫芦岛宏跃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占用海域情况的报告》,谎称该县政府于2017年8月28日下发了关于对沿海围填海开发企业暂停规划执行、停止建设的通知。

  2018年4月,葫芦岛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绥中县政府提交佳兆业等3家企业督察整改材料。经绥中县时任分管督察整改工作的副县长提议、时任绥中县县长同意,绥中县政府临时编造《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沿海涉及占用海域建设项目暂停规划执行、暂停施工的通知》(绥政发〔2017〕49号),文件日期虚构为2017年8月28日,签发日期虚构为2017年8月27日。此后,绥中县委、县政府在向省、市有关部门汇报时均强调该县于2017年8月28日印发绥政发〔2017〕49号文件,已对沿海开发企业暂停规划执行、停止建设。

真假两份绥政发[2017]49号文件(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但经核实,一个绥政发〔2017〕49文号,却匹配两个完全不同的文件。从调查情况看,《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沿海涉及占用海域建设项目暂停规划执行、暂停施工的通知》这个文件,是临时编造、偷梁换柱、对应检查的假文件。

  暗中为违法项目建设开绿灯

  督察发现,在实际整改工作中,绥中县政府不仅不落实整改要求,反而暗中推进违法围填海项目建设。2017年11月7日,时任绥中县县长、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召开主任办公会议,本应研究推进中央环保整改,并叫停违法围填海项目的会议,却研究如何推进佳兆业商业街项目。绥中县政府、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对整改工作阳奉阴违,导致佳兆业商业街项目、宏跃酒店项目持续顶风施工建设。

  纵容违法围填海项目顶风建设

  按照辽宁省整改方案要求,绥中县应暂停执行填海区域相关规划,并停止相关项目建设。但实际上,在绥中县政府的支持下,宏跃酒店项目和佳兆业商业街项目并未停止施工。卫星图片显示,2017年5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时佳兆业商业街项目刚刚开始土建施工,同年11月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针对督察反馈问题和辽宁省整改要求,该项目不仅没有停工整改,而且进一步加快施工进度。2018年7月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施工,已具备营业条件。

  

(责任编辑:杨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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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0 09:55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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