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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百特虚假陈述案 首批28名投资者索赔188万余元

2018年10月08日 08:16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朱宝琛   

  近日,由投服中心提起的证券支持诉讼——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百特)虚假陈述案首批28名投资者损害赔偿申请获得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合计索赔金额188万余元。

  江苏中联电气于2002年10月在深圳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323。借壳方山东雅百特于2009年注册成立于山东省枣庄市,法定代表人为陆永,主要生产经营金属屋墙面维护相关产品。2015年7月份,山东雅百特在借壳江苏中联电气时签署《业绩补偿协议》,承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净利润数分别达到2.55亿元、3.61亿元和4.76亿元,而其2012年至2014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仅为1287.92万元、2010.15万元和10247.39万元,承诺的利润远高于其过往的业绩表现,甚至严重背离了企业的正常发展规律。2015年8月份,江苏中联电气名称工商变更为江苏雅百特。

  2016年3月份,雅百特因无法实现借壳上市业绩承诺,通过伪造国外政要信函和工程合同等形式,累计虚增2015年至2016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分别达5.8亿余元和2.5亿余元。上述财务数据通过雅百特2015年年报、2016年半年报以及2016年三季报公布。2017年4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2017年9月4日的例行记者会上向外界通报了雅百特造假案。该案被国内各大媒体广泛报道,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同时也成为投服中心重点关注的案件。同年12月14日,中国证监会对雅百特作出行政处罚,认定雅百特是财务造假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陆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是对雅百特财务造假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雅百特和陆永均被中国证监会顶格处罚。

  造假事件披露后的一个月内,公司股价持续下跌,投资者损失严重。2017年12月21日,该公司公开声明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随后未发布任何赔付方案。

  为帮助和引领受损投资者进行民事索赔,今年3月15日,投服中心公开征集因雅百特虚假陈述受损的中小投资者,再启证券支持诉讼,追究陆永和雅百特的首要赔偿责任,征集期满,共征集投资者125人。投服中心委派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乐宏伟律师担任本案公益代理律师,采取分批立案的形式,首批30名投资者,除2名投资者弃权外,其余28名投资者已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合计索赔金额188万余元。

  据了解,下一步,投服中心作为证券支持诉讼机构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适时支持后续投资者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王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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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百特虚假陈述案 首批28名投资者索赔188万余元

2018-10-08 08:16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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