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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不贷 堵住环境监测造假犯罪之门

2018年08月10日 16:11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前几日,山西省临汾市因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造假问题被生态环境部再次约谈,引起社会极大关注。

  据生态环境部通报,临汾市相关人员对临汾6个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实施干扰近百次,导致监测数据严重失真达53次,时间跨度长达一年,性质特别恶劣。生态环境部在约谈时认为,临汾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造假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蓄意犯罪行为。

  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工作,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必须做到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应看到,生态环境监测特别是监测质量还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例如,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禁不止,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个别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时有发生。

  2018年7月17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5起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其中两起涉及犯罪,法院已对案件作出判决。此前,陕西省和山西省分别宣判一起环境监测涉及犯罪的案件。

  环保高压之下,要求的是整治措施的高标准、严执行。然而,在国家三令五申严抓环保的大背景下,部分地方仍旧铤而走险弄虚作假,不仅严重背离了中央要求,而且误导了国家和地方的环境治理决策,让整改措施打了折扣,甚至根本得不到落实。

  对此,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发现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从临汾市被约谈,到多起涉及犯罪的环境监测数据被法院判决,不仅释放了生态环境部和各地各相关部门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严惩不贷的强烈信号,也表明了各级环保、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持之以恒严肃查处的坚决态度。

  日前,印发的《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也再次表明了对环境监测造假“零容忍”的态度《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有效遏制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发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不当干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移交有关任免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存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此严惩不贷,意味着今后任何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都将付出惨痛的代价,也将警醒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树立绿色发展的生态政绩观,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质量,堵住环境监测造假犯罪之门。(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杨秀峰)

  

(责任编辑:朱国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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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0 16:11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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