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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暗管排污 重庆江津一食品公司被严惩

2018年05月03日 15:04   来源:重庆日报   本报记者 陈维灯

  4月份的最后5天,对于阙某来说,漫长而难熬。

  看着窗外晴雨变幻,阙某的内心五味杂陈,悔不当初。

  4月25日,身为江津区楼全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楼全食品”)业主的阙某,被行政拘留5日,还将被处罚金10至100万元。

  阙某所犯何事,不仅要被行政拘留,还要被处巨额罚金?这要从4月24日说起。

  启动联合执法机制

  夜查违法企业

  这天上午,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第八督察组接到群众举报:位于江津区几江街道五举村的楼全食品私设暗管,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排入长江!

  资料显示,位于五举村的楼全食品,注册成立于2012年,主要从事蔬菜制品(酱腌菜)的经营生产,年产酱腌菜总量约400吨。该企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清洗、加工泡菜等环节产生的高浓度盐渍废水。

  “接到督察组转办的案件,我们立即意识到了事件的严重性。”江津区环保局行政执法大队政委王勇告诉重庆日报记者,如果群众举报的内容属实,该企业的行为无疑是极其恶劣的,排放的污水会严重污染环境。

  为此,江津区环保局立即会同江津区公安局,第一时间启动了联合执法机制。

  然而,如何才能既不打草惊蛇,又能对企业的违法行为抓现行呢?

  “24日白天的摸查表明,该企业在白天没有生产经营活动。”王勇介绍,因此,联合执法队决定在夜间对企业实施突击检查。

  3000多米长暗管

  污水直排长江

  4月24日21时,夜雨淅淅沥沥。两辆执法车悄然向楼全食品所在的五举村驶去。

  夜雨笼罩下,楼全食品厂区一片黑暗,寂静无声。厂区入口处“铁将军”把门,将执法人员阻在了门外。

  随后,闻讯赶到现场的阙某将执法人员带进了厂区,并表示由于蔬菜原料未成熟,企业已于半月前停止生产,更无任何违法排污行为。

  事实果真如此吗?

  执法人员仔细核查了企业的相关资料,查看了该企业的泡菜池、盐渍池、转换池、排口以及环保设施等,均未发现问题。

  然而,散落在露天转换池附近的几段黑色塑料管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

  随后,执法人员穿着筒靴,打着手电,在转换池附近齐膝深的草丛中仔细清查。

  半个小时后,一截黑乎乎的管道出现在众人面前。管道的另一端深埋入沙土,不知通向何方,也不知有多长。

  “埋在土里,我们一段一段地清理,最终发现暗管有3000多米长,直通长江边。”王勇介绍,面对确凿的证据,阙某不得不承认楼全食品私设暗管,将经过初步沉淀后的生产废水,经水泵抽入暗管,排入长江的违法事实。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人被行政拘留

  “对于性质如此恶劣的环境违法行为,我们绝不姑息,必将予以严厉打击!”王勇介绍,江津区环保局第一时间对阙某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对其处罚金10至100万元,并将楼全食品私设暗管向长江排污一案相关线索移交江津区公安机关处置。

  经江津区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一大队侦查,楼全食品违法排污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3条第3项的规定,于4月25日对楼全食品直接负责人阙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江津区环保局郑洪介绍,在4月11日第八督察组进驻江津以来,共向江津区转办各类环保案件568件,截至目前,江津区已办结539件。

  郑洪表示,“借助此次环保督察,江津区将进一步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

(责任编辑:杨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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