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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技公司尚未盈利也可赴港上市

2018年04月25日 19:29   来源: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讯(记者 蒲长廷)港交所24日公布,为拓宽香港上市制度而新订的《上市规则》条文将于4月30日生效,允许双重股权结构公司上市,IPO新规允许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预计首批公司将在6月或7月根据新制度上市。这是继H股后,香港资本市场25年来最大的改革。

  对此,专家认为,吸引部分内地创新企业到香港上市,缓解目前A股市场审批新股压力,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也使得港股和A股市场形成良性竞争、互补的关系,更有利于各自的多元化发展。

  按照规定,港交所将允许“同股不同权”的公司上市;允许未能通过主板财务资格测试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为寻求在香港作第二上市的中资及国际公司设立新的第二上市渠道。

  对备受关注的“同股不同权”,《制度》中明确,欲采纳同股不同权的公司上市时,相关拟上市公司上市最低预期市值不得少于400亿港元,如果预期市值低于400亿港元,申请人在最近一个财政年度必须录得10亿港元的收益。

  大同证券分析师张诚表示,新规的出台,体现香港金融市场的包容性,未来港股市场更加多元化,吸引新经济、创新企业来香港上市,对港股市场整体利好。

  张诚表示,目前A股市场审批新股“几近饱和”,港交所降低部分上市门槛,会吸引一部分内地的创新型企业到香港上市。

  “目前看来,独角兽企业,比如小米、蚂蚁金服等,都有可能成为新规的受益者。”张诚表示,新规不仅增加了港股的流动性,也缓解目前A股新股审批饱和的状态。

(责任编辑:王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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