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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开展散煤清洁化治理

2018年04月25日 10:05   来源:中国环境报   

  本报记者王学鹏 通讯员孙勇强日照报道 山东省日照市日前下发《2018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安排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落实财政补贴政策,完善清洁煤炭供应配送体系建设,开展散煤清洁化治理综合整治。

  《意见》指出,要落实好《关于落实散煤清洁化治理奖补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居民购买清洁煤炭给予每吨200元的补贴政策。同时,进一步完善散煤清洁化治理资金扶持政策,有条件的区县要加大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把节能环保炉具也列入补贴范围,把煤质检测费纳入财政预算。

  积极探索清洁煤炭由从政府引导推广向市场化过渡的商业模式。在政府统一招标采购、集中配送基础上,探索政府招标、定额补贴、群众自主选、生产及配送企业订单配送服务的新模式,为全面市场化摸索出一条质量可控、群众接受的商业模式。

  此外,进一步加强煤炭质量检测监控,落实煤炭质量抽检制度,加大在煤炭生产、加工、运输、储存各环节的检测监控力度,保证居民购买的煤炭质量符合要求。坚持民用型煤、民用散煤包装销售,做到标识清晰、源头可溯。认真排查各辖区储煤场地用地合法性,依法取缔非法违规用地、违反规划建设储煤场地等行为,让劣质散煤无处落地。

  按照冬病夏治、常抓不懈、未雨绸缪的工作方式,加大农村散煤市场治理力度,全时段开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煤炭行为。各级煤炭管理(煤炭经营监管)、工商、质监、国土、环保、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发挥各自职能,加强对煤炭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管控,推动涉煤行政执法全时段、全过程覆盖。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及时由相应执法部门予以取缔、纠正和处罚。

(责任编辑:杨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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