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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庆范本”

2018年03月26日 17:16   来源:黑龙江日报   

 回永铭 本报记者 李飞

  核心提示

  2017年,大庆市环保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365天,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有效监测天数362天,达标天数319天,优、良天数分别达179天、140天,优良天数比例超过88%。6项监测指标全面达标。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三项指标优于国家一级标准限值;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首次优于国家二级标准限值,取得历史性突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18.5%,超额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大庆是我国最大的陆上油田所在地、重要的石油化工生产基地,同时也是全国内陆首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省首个“省级生态市”,连丹顶鹤都恋上这里的湿地苇荡、蓝天碧水。生态、自然、现代、宜居,在大庆的城市建设发展理念中,大庆人最引以为傲的是生态,来大庆的外地人点赞最多的也是生态。2017年在大庆举办的中央电视台中秋晚会期间,大庆良好的生态环境受到全国各地来宾和海外华侨众口盛赞。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奢侈品”,是一座城市最宝贵、最持久的实力。在争当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排头兵的征程上,大庆人高举生态和环保大旗,加快推动粗放消耗型生态向绿色低碳型生态跨越升级,建设绿色城市,争当生态转型排头兵,为生态文明建设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提供了鲜活的“大庆范本”。

  铁腕护“蓝天”

  “十三五”以来,大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持续治理改善生态环境。特别是近两年,坚持“生态、自然、现代、宜居”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推动大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严格源头预防、不欠新账,加快综合治理、多还旧账,统筹推进生态修复、治理、保护与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和民生保障,努力打造宜居宜业美丽家园,争当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排头兵。

  统筹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环保责任。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为市委工作要点和政府重点工作,列入市县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体系。着力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领导小组,形成联席会议制度。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努力提升发展质量。发挥绿色招商政策的先导性功能,着力构建以石油为基础,以石化为主导,以技术含量较高、资源消耗低和环境污染相对较少的产业作为接续产业同步推进。大力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支持企业进行绿色改造、绿色生产。两年来,行政处罚15个建设项目违法行为。

  综合推进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全面完成“大气十条”任务,淘汰建成区全部241台燃煤小锅炉,并入集中供热面积1030万平方米,改造供热老旧管网456公里,主城区集中供热率达到90%以上,6家燃煤电厂20台大型锅炉全面完成提标改造,4台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累计淘汰黄标车4.9万辆,231家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治理,重点石化企业全面完成挥发性有机废气综合治理,两年间实施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18个,减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11000吨。严格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有效实现污染“削峰减时”。持续改善水环境,严格落实“水十条”和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投资4.6亿元建设东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持续推进河湖治理,投资1.03亿元建设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227处,建立四级河长体系,累计开展各级巡河行动1500余次。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建设“三减”示范基地275处,两年间减少化肥使用量4.1万吨、农药使用量410吨。

  充分珍惜生态资源,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大力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全市529.5万亩草原全部实现禁牧,两年来治理“三化”草原80万亩,落实省级专项资金1756.73万元,市级投入资金424.21万元。大力固沙造林,落实省级专项资金5352.85万元,造林4万亩。推进湿地保护,强化自然保护区管护。

  密织环境监管铁网,严厉惩治违法行为。提升环境监管精细化水平,划分环境监管网格,逐一明确监管边界和监管责任人。开展最严厉的环保执法活动,倒逼相关企业达标排放和转型升级。推动环境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督促企业建设废水、废气处理设施300余套,1258个项目完成备案,两年来,市级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9件。

  扎实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督察意见涉及大庆14项,同时交办信访事项。大庆迅速行动,截至目前,4项具体问题中的3项已整改完毕,1项制定了5年整改计划,10项共性问题的整改成效在历次国家及省级督察中得到认可。大部分信访事项已得到妥善解决,需长期整改事项制定了专项方案,正在推动落实。

  空气虽轻,但比GDP重。全面完成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推动大型燃煤锅炉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在全省率先提前一年完成大型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累计淘汰黄标车4.9万辆、在全省率先实行黄标车“黄改绿”、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组合施策,铁腕执法,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大庆空气质量迎来历史性突破。2016年326天,2017年319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87%以上。特别是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6个监测项目首次全部优于国家二级标准,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控制目标,处于我国北方城市领先水平。

  “西北风口”成历史

  大庆市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快城市转型和经济转型,治理污染、修复生态、改善人居,生态环境质量不断优化。2001年,大庆市成为全国内陆首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08年、2011年两次通过国家复核验收。2011年的复核执行国家新制定的创建标准,各项指标要求大幅提升。大庆依靠过硬的生态环境建设基础,成为迄今为止我国东北地区唯一、全国资源型城市首家、全国地级城市第三家按新标准通过验收的城市。

  近年来,大庆瞄准更高目标,努力放大生态优势,持续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十二五”期间被列为首批省级生态市试点。2015年创建成为全省首个“省级生态市”,2018年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和让胡路区又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县(区)。截至目前,全市下辖的9个县区中,拥有2个国家级、5个省级生态县(区),22个国家级生态乡镇,37个省级生态乡镇。全市共有15个自然保护区,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3个,总面积3308平方公里。

  “十一五”期间,大庆8座生活污水处理厂、31座垃圾中转站相继投用,累计34万户居民用上清洁的管道天然气,城市燃气普及率达99.2%。启动东城水库建设工程,一期设计库容6450万立方米,进一步保障了市民饮水安全。新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425处,解决了农村23.1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作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大庆建设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完成绿地建设6585公顷,生态园达85个,城镇广场达25个,综合治理湖泡17个,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2005年的8.5平方米提高到12.9平方米。依法拆除燃煤小锅炉1800多台套,治理居民区饮食娱乐业油烟污染3000多家、噪声污染2800多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噪声环境质量均达到规定标准。所属四县全部完成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率先在全省实现县县都有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杜尔伯特县建成百里绿色生态长廊,风沙肆虐的“西北风口”成为历史名词。

  “十二五”期间,大庆把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目标考核,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大力推进石化行业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硫和电力行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完成重点大气减排项目34个。2015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削减31.93%、22.07%,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任务。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万余辆、燃煤小锅炉609台。5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完成保护区划分,各项污染物指标达标率稳定保持100%。生活污水处理厂11座,污泥处理厂1座,生活垃圾处理厂8座,医疗废物焚烧设施1座。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削减13.15%、11.64%,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任务。建成农村环境改善项目21个,整治村庄60个,直接受益人口近17万人,配套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253个。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分别达22个、37个,省级生态村达266个;建成7个省级生态县区,创建比达77.8%,让胡路区通过国家级生态区技术评估。噪声环境质量满足国家标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率达100%,关停严重环境违法企业40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成绩连续十几年名列全省第一。

  生态保障护航转型

  在奋力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的历史征程上,围绕“争当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排头兵”的目标,大庆市委市政府突出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成效作为重要控制指标,加快推动粗放消耗型生态向绿色低碳型生态跨越升级,争当生态转型排头兵。加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力度,培育绿色产业,建设绿色城市,发展绿色民生。到2020年,城市内在品质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6%,生态环境、居住环境、社会环境更加优良。

  构筑区域生态安全机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倡导建立哈大齐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机制,推动环境政策协同、环境法规协同、环境标准协同、环境治理协同、环境效应评估协同,创造资源型城市生态系统修复、环境污染管控、环境质量提升、能源资源利用、生态文明建设等问题解决的大庆实践方案,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治理修复生态环境。实施重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统筹推进水林田湖草治理,加快建设用材林和三北防护林,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强化生态红线管理,建立生态资源损害补偿机制和产业准入生态环境影响负面清单,持续稳定环境容量。全域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制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塑造绿色发展空间。巩固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保持组群组团布局、快速通道相连、绿色空间相隔、湖泊水系相通的城市特色和风格风貌,稳定并提升森林、湿地、草原、绿地构成的生态资产总量,构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景观公园、社区休闲公园等生态层级体系,以及绿色廊道、绿色区块、绿色组团等多维生态空间。

  倡导低碳生活。提倡绿色低碳消费方式,创新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逐步建立城市轻轨、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汽车共同架构的低碳交通体系。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普及推广绿色建筑标准,实施建筑节能工程,推进老城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推广绿色新型环保建材和装配式建筑。在供热、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地区推进洁净煤、新能源或再生能源使用。

  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探索创新市场化的节能减排路径,改变过多依赖增加物质资源消耗、过多依赖规模粗放扩张、过多依赖高能耗高排放产业的发展模式,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依靠创新驱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单位产出物质消耗、废物排放明显减少,加快构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产业体系。

  大力培育生态经济。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系统策划、组合利用温泉、湿地、湖泊、草原等多样性生态资源,开发贯穿全年、覆盖全域的生态旅游项目和产品,打造东北地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对接建设冰雪经济强省战略,优化整合冰雪资源,以打造专业冰雪体育赛事、全民赏冰乐雪活动为重点,加快发展冰雪运动、冰雪产业、冰雪经济。

  对照“争当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排头兵”目标要求,今年大庆市环保局确定重点做好“九件事”,为建设美丽大庆提供坚实保障。

  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将全市禁燃区面积扩大到建成区的85%以上;继续整治燃煤小锅炉,将淘汰范围扩大到建成区以外、特别是县区政府所在地乡镇和重点乡镇;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将治理范围扩大到有机化工、医药等重点行业企业;推动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提升对重污染天气等的应对能力。

  加快水环境治理进度。加快实施地表饮用水水源替代工程;推动明湖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确保2020年按期实现建成区消灭黑臭水体目标;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东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投用;继续构建跨市域水环境合作机制,积极改善流域地表水环境。

  加大土壤环境管控力度。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季报制度,根据企业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公布和撤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做好编制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规划的基础准备工作及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工作。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年底前形成正式方案;提升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深入开展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加强农村环境整治,确保完成总体整治任务25%的年度目标。

  提升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加强污染源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双随机”执法制度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推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体系联动,查办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

  持续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按季度组织市级整改督察,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对已整改完成的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责任编辑:杨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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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庆范本”

2018-03-26 17:16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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