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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恢复收费

2020年05月06日 07:34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 王璐 北京报道

  从今年2月17日零时开始的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宣告结束。《经济参考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了解到,经国务院同意,自2020年5月6日零时起,经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恢复收费(含收费桥梁和隧道)。不过,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等继续享受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同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专用快捷通道,加强现场通行秩序引导维护,保障疫情防控等应急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不涉及客车计费方式、计费标准的调整工作,客车应交的通行费金额总体看也不会发生变化。目前出现的部分客车实交的通行费金额发生一些小额变化,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解释说,这主要是由于计费精度提高造成的。

  同时,在今年1月1日货车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后,部分公众反映一些地区的货车通行费增长了。吴德金表示,据统计,通过新一轮收费标准调整,各地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进一步下调。

(责任编辑:佟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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