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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2020年03月01日 09:09   来源: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林靖)今日起,公安部将试点3项公安交管新措施,包括: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其中,北京等16城市第一批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实施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就是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核发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减少纸质证明标志,免去群众粘贴麻烦。办理车辆登记、检验业务时,信息系统将自动推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群众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查看、下载使用。

  对6年内的免检车辆,可直接在网上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检验有效期内的在用车辆,可直接上网下载使用。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交警在执法管理中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等方式核查车辆检验状况。

  同时,鼓励相关行业部门在保险理赔、车辆租赁交易等领域广泛应用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便利群众企业办事。3月1日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济南、株洲、深圳、海口、成都、贵阳、玉溪、乌鲁木齐16城市第一批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在试点基础上,将加快全国推广应用。

  此外,3月1日起,在重庆、四川、广东深圳等地,将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驾驶人在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可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

  3月1日起,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6个省(市)先行试点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事故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查询事故处理进度、结果。

  另外,前期已试点的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交通安全导航提示服务3项改革措施,将于3月底前在全国全面实施,进一步扩大改革覆盖面,让更多群众企业享受到便利实惠。

(责任编辑:佟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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