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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异地非现场交通违法可在本市处理

2020年07月01日 07:33   来源: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安然)市交管局昨日发布消息,从昨日起北京市启动实施非现场交通违法异地处理业务。司机在全国任何一地因交通违法被探头拍摄后录入非现场执法系统,都可以在本市进行处理。

  市交管局表示,以往机动车驾驶人产生非现场交通违法后,只能选择前往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车辆注册地进行处理。本市实施非现场交通违法异地处理后,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全国任意省区市产生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后,只要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除了可以继续选择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车辆注册地处理之外,还可以选择前往本市任意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其它省(市)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处理。如山东号牌车辆在河北发生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以往可以在山东、河北公安交管部门处理,现在还可以在北京或两省以外的其它省(市)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

  处理地公安交管部门协助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完成调查程序,按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处罚标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代为送达相关文书。

  实施非现场交通违法异地处理后,全国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将使用全国统一平台,实现各省域之间的数据信息交互,通过让数据“多跑路”,进一步方便当事人及时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此外,市民也可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网上处理在全国任意省(市)产生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可以在线查询并处理已成功备案的本人名下或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并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联缴纳罚款。

  鉴于当前北京疫情防控形势,交管部门特别提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为人员密集场所,建议在疫情防控期间,网上办、错峰办,减少到现场办理业务,做好自身防护,降低感染风险。

  全市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对外办公时间为工作日8时30分至18时,周六日及节假日办公时间为9时至16时,法定节假日停办。交通违法处理站点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为办理业务高峰时段,请办理业务的群众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避免扎堆排队,并配合站点工作人员做好测温和登记工作。

(责任编辑:施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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