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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红黑名单”制度

2019年10月09日 07:30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 任玮 银川报道

  记者从宁夏银川市政府获悉,10月起,银川市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从业人员实行“红黑名单”制度,房地产经纪机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等将被列入“黑名单”。

  根据《银川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从业人员红黑名单暂行办法》,房地产经纪机构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个人信息或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擅自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经纪机构的经纪从业人员承购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等房产经纪行为,均将被列入“黑名单”并在网站予以公示。

  据了解,银川市将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实行定期报告制度,由辖区主管部门定期书面报告一次其经营情况,并将其列入重点监管检查对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限制其参加评优、表彰活动。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还必须支持行业性约束和惩戒,支持行业协会按照行业规定对其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以及劝退等惩戒措施。

  另外,银川市对列入“红名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可根据情况实施“绿色通道”机制优先办理,推荐企业参加相关评优、表彰活动,并在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

(责任编辑:佟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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