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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愿退租直管公房可购共有产权房

2019年01月23日 17:01   来源:北京晚报   

  为做好老城保护,1月16日,市住建委联合东、西城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恢复性修建和经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昨日,市住建委首次对文件进行详细解读,明确直管公房的申请式退租遵循自愿原则,并非强制退租,且自愿腾退的直管公房承租人领取货币补偿后,还可申请区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房源和公租房房源。需要明确的是,一个承租户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或承租一套公租房。

  一户能购一套共有产权房

  “退租方式突出了居民自愿申请,没有强制性。”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承租人货币补偿款,原则上按照退租房屋市场价值总额扣除房屋重置成新价款后进行计算,“对自愿将户口迁出中心城区的,可给予适当奖励。”

  记者注意到,与此前不同,区政府在承租人交回使用权后所提供的定向安置房,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管理,但也可作为公租房使用。

  作为共有产权房,区主管部门可指定代持机构按照审定的价格收购并代持政府份额,产权份额比例由区主管部门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确定。原则上,居民购买共有产权房的价格不低于收购价格。“如果居民获得的补偿资金不足以支付区政府确定的最小面积安置房源产权份额,经区政府批准,可适当降低居民所持产权份额,实现最低保障。”上述负责人解释道。

  同时,对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有本市户籍,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正式住房,自愿拆除自建房并将户口迁出中心城区的居民,可优先配租片区对接的公租房。

  而在资质审核上,如果承租人选择本片区对接共有产权住房或公租房的,要求承租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但不会考虑承租人家庭有无购房记录;如果承租人愿意选择本市其他公开配售配租的共有产权住房或公租房,按本市共有产权住房或公租房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也会优先配售配租。

  “后期管理按照本市共有产权住房或公租房的管理办法执行,便于统一管理,不开管理‘天窗’。”这位负责人表示,原则上,一个承租户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或承租一套公租房。

  故土难离可选择平移置换

  老城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核心部分,是古都风貌的主要载体,是首都北京的“金名片”。如何保护这张名片?《通知》中也明确了恢复性修建的工作要求。实施主体将按照规划及设计导则要求,遵循老城传统建筑风貌、恢复性修建标准和工艺要求,制定完成申请式退租院落房屋的恢复性修建方案。特别是地下空间利用上,要坚持按规划批准执行,不得擅自挖建。

  记者注意到,对院落房屋的恢复性修建,分成两种情况:一是完成整院申请式退租的,将拆除院内违法建设,在满足现代使用功能的同时,恢复传统四合院基本格局,完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二是完成部分房屋退租的,可同步拆除房屋附属的违法建设,并合理利用退租房屋补足公共服务设施。

  “考虑到有些居民在老城院落住了一辈子,存在故土难离的心情,区政府可以与这部分承租人协商,制定平移置换鼓励政策。”这位负责人说,相关部门将引导承租人在实施主体的统筹安排下平移置换到其他院落直管公房居住,实现空间资源的合理利用。

  修复后可做人才租赁房

  完成恢复性修建后的直管公房用来做什么?《通知》也提出,通过经营权授权,直管公房也可以用来经营。实施主体对取得经营权的直管公房,应按规划要求开展经营利用,可作为住宅或商业、办公等经营性房屋使用,也可作为公共配套设施房屋使用。用于居住用途的,可用于院落平移使用,也可用于人才租赁房等使用,以促进职住平衡。

  另外,对于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的私房居民,愿意申请改善住房条件的,政策也允许申请居民在选择货币补偿后,按市场评估价格购买定向安置房源并享有完全产权。

  本报记者 赵莹莹

(责任编辑:杨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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