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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里“种房子”歪风不可长 北京专项整治拆违问责20人

2018年06月28日 07:11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杨学聪

  程 硕作 (新华社发)

  日前,有媒体曝光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六合成观光园擅自在农业大棚内违法建设居住屋舍,并包装成“私家农庄”“田园庭院”对外租售。对此,北京市启动了专项整治。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已全部拆除违法违规日光温室及其他违章建筑,昌平区5个党组织和20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据了解,被曝光的六合成观光园占地面积346亩,根据土地承包合同约定,园区内建设日光温室大棚,应该用于种植食用菌、草莓、蔬菜、花卉及其他法律政策许可经营的涉农项目,大棚建设标准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设计要求。按照规定,一处标准农业大棚只允许设置一个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的耳房,凡超出上述标准,擅自改建、扩建或增加生活设施,均系违法建设。然而,六合成观光园大棚不仅存在耳房超规模建设、存放生活设施、超面积地面硬化等问题,还围合封闭,铁门紧锁,形成了独立庭院。

  整改后,六合成观光园除保留符合标准的79栋日光温室外,违法违规日光温室及其他违章建筑已全部拆除,拆除整改产生的各类建筑垃圾已经全部清运完毕,达到耕作条件,并开始复耕种植玉米。

  实际上,2017年8月份,北京就曾开展过清理整治“大棚房”工作。这次清理整治遏制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现象,但并未形成有效的常态化联动机制,设施农业管理台账也不够完善。

  此次,北京市提出全面清查农业用地出租合同,针对违规转租、违规使用、违规建设的承租人依法解除合同关系,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同时加强耕地管理,探索实施“村地乡管”机制,建立农业大棚台账,摸清底数,堵塞漏洞;对农业观光园、休闲园等项目严格把关,对违法违规行为务必整改到位,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等。

  此外,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调动市、区、乡镇三级执法力量,组织拉网式排查。预计7月底前完成入地入棚、一棚一档,拍照取证、签字备查,今后还将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市农业大棚排查工作数据库。

  针对规划国土部门筛查提取的农业大棚类点位,北京市有关区将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督促整改。截至6月20日,针对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督察发现的大棚房,有关区已上报整改到位率达到88.9%。北京市农委还牵头抽查了昌平、海淀、门头沟、顺义、延庆、通州、房山7个区的违规大棚整改情况。(经济日报记者 杨学聪)

(责任编辑:刘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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