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日讯(朱津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今日发布公告,取消大龙地产公司的土地竞得资格,同时对于大龙公司已经交纳的2亿元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这也成为我国2009年以来被收回的首例地王。
公告称,由于大龙公司逾期未签订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土地开发建设补偿协议》,依据《拍卖文件》的有关规定,北京国土局决定取消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顺义区后沙峪镇天竺开发区22号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得资格。
2009年11月20日,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拍卖方式以50.5亿元竞得顺义区后沙峪镇天竺开发区22号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创下北京市公开出让土地以来的新高,打破了广渠路15号地创下的纪录,成为北京土地市场“双料冠军”。
2010年1月22日,北京市国土局就加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进行公告。八家开发商由于欠缴地价款、招拍挂成交后未按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被暂停在北京土地交易市场拿地资格,大龙地产 “榜上有名”,并且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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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梦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