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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工商叫停购房“霸王条款”

2014年01月27日 11:00   来源:六安新闻网   

  为规范商品房买卖行为,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金安区工商局紧扣职能,开展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

  格式条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之外,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在现实生活中,少数开发商利用合同格式条款的特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金安区工商局组织执法力量,深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全面调查了解商品房买卖格式条款合同的使用情况,要求企业限期备案,并将备案的时限、材料、程序、公示等一并告知企业。重点审查格式条款是否含有免除提供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内容。如水、电、气等基础、配套设施是否符合“一价清”的要求,逾期交房与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否对等,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的约定是否违反《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等条款,都是重点审查内容。对违反规定的格式条款,工商部门书面通知提供方予以修改,依法查处显失公平的“霸王条款”。并将格式条款备案及其使用情况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认定条件之一。

  

(责任编辑:佟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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