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放碑重庆书城一楼的文学旅游畅销书展台,辛夷坞的小说《致青春》放在醒目的位置,而在此书左侧,则放着李樯的《致青春》。 仔细对比了两个版本的《致青春》,发现书名完全一样,李樯的《致青春》书封上没有出现“改编自辛夷坞原著”的字样,但在作者名字的后面写上了“编剧作品”。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的小说作者辛夷坞方面称,改编的剧本进行再出版有侵犯原著作者权益的嫌疑,因为辛夷坞只是授权了原著小说的电影改编权。但在签署合同时,并没有针对“改编剧本能否出版”进行约定。

李樯作品的出版方磨铁图书公司相关编辑明确表示:“我们也看到了最近的一些新闻。李樯在磨铁出版的这套书,每本书的授权都是清晰的,不存在法律问题。”磨铁出版李樯《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一书得到的授权是赵薇《致青春》电影的制片公司出具的,在出书过程中也多次与辛夷坞就改编剧本出版的细节问题协商过。因此,磨铁方面认为李樯出版改编剧本不存在侵权嫌疑。

网友PONGsisII:“改编电影是可以理解的,但将改编的剧本作为出版物出版,这不等同于把德芙巧克力融化了,再凝固贴上金帝的标签么……再多解释没有用,这种行为本质上就是侵权。故事是辛夷坞的故事,不是李樯的。”
2012年电视剧《浮沉》播出后,多家媒体均发表了“鲍鲸鲸23岁写《浮沉》”之类的报道,引起网友的质疑。《浮沉》原著作者崔曼莉出面澄清:“玩弄语言游戏并利用宣传,把"改编作品"说成"写作品",作家的文学原创,是否需要一个基本尊重。”
2005至2007年间,作家麦家与电视剧《暗算》总制片人和出品人杨健也曾就编剧的署名先后问题争论不休。
早在2009年,作家燕燕和拍摄《姨妈的后现代生活》电影的齐欣然公司以及编剧李樯就已经有过一次交锋。当时,在影片上映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请原作者燕燕看过片、征求她的意见,而编剧李樯更是否认“电影改编自小说”这个事实,表示小说和剧本是“同步创作”。燕燕表示,当年和齐欣然公司签署的小说改编权授权合同有效期是5年,如今早已过期,如果李樯要出版同名剧本,就应该再次签署合同征得自己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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