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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交民巷建筑群

上海外滩
经历了20世纪中国的风雨
它们承载着20世纪中国的记忆
问:20世纪遗产保护是当前公众和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特别是2008年4月,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通过了《20世纪遗产保护无锡建议》,这是国内首个关于20世纪遗产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20世纪遗产已经纳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视野。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我国20世纪遗产保护的相关情况。
单霁翔:在我国,针对20世纪遗产实施保护的观念形成较早,最初以保护“革命文物”起步。195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要求“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对历史和革命文物遗迹进行普查调查工作”。随后,一批革命遗址和纪念地相继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一批反映我国近代革命进程的纪念馆得以兴建,大量革命文物得到妥善保护。
1961年,国务院颁布《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并公布了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0处。其中,将“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作为第一类别,共33处,其中绝大部分为20世纪遗产,特别是建成仅4年的中苏友谊纪念塔(1957年)和建成仅3年的人民英雄纪念碑(1958年)也列入其中。
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总则中规定的受国家保护的文物即包括“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为以20世纪遗产为主要内容的近现代遗产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1996年国务院在公布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时,采用了“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类别名称。在已经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代表20世纪文化、史实和文明内容的文化遗产,占近现代类型中的绝大多数。
近年来,在全国各地,20世纪遗产的保护理念进一步明确,并积极通过地方立法推动工作实践。2002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将列入保护的优秀历史建筑时间标准,由原规定的“1949年以前”,扩展至“建成使用30年以上”的建筑。上海市政府先后分三批公布了398处市级优秀近代建筑,包括大量1949年以后竣工的现代建筑。此后,北京、南京、深圳等地相继开展了20世纪遗产保护工作,一大批20世纪遗产被纳入保护范围。当前正在进行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也将近现代史上的重要遗址、代表性建筑和工业遗产等项目,列入重要的普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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