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35年,广州市市政会议上,市长提议拟定黄色为广州市市色的案卷。案卷为广州市档案馆收藏。高鹤涛摄
72年前,广州曾评定黄色为市色!广州市档案局昨日特别向本报“报料”:1935年,广州市政府发布公告,评定黄色为广州市市色。在广州市档案馆提供的三份文件中,详细阐述了当年选黄色为市色的理由,由此也推断出广州是国内最早确定城市色的城市。
在全城热议城市色彩之际,广州市档案局副局长肖敬荣昨天向本报提供了“72年前广州已评定黄色为广州市色”这一最新发现:“我们整编了馆藏关于民国期间广州市市色评定的材料,发现记录这一工作的档案有3份:第一份是1935年召开市政会议时,时任广州市长刘纪文提议拟定黄色为本市市色的意见案,主要陈述了选黄色为市色的理由;第二份是市政府在第131次市政会议议决黄色为广州市市色后要市属各机关知照的训令;第三份是,登载了公告的《广州市市政公报》。”
馆藏资料“爆”出广州威水史
肖敬荣告诉记者:“当时,广州还选过市歌、市花,从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这些档案证明广州应该是国内第一个清晰提出城市色的城市。”
对于广州为何要有市色?刘纪文在提议草案中写道:“大自然中,固自有和谐美丽色素之存在也,复考历朝兴革,有以色为体制之用者,如夏后氏尚黑,殷人尚白,周人尚赤,古义各有所取,近世各国关于国制之旗帜器服亦莫不有其规定之色素,以代表其国家民族之精神,至其他各大城市,亦多有采用某色以代表其区域之精神者,是知色素之兴国家民族及地域关系之为何如矣,本市民物繁庶,为西南各省都市冠,复以其对外交通利便,已渐跻于国际都市之林,中外观瞻所系,自宜规定市色,以崇体制而表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