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文化企业三十强"评选揭晓

2010年05月15日 08:41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李丹 杨阳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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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联合举办的第二届“文化企业30强”评选正式揭晓,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榜上有名。

    本次评选的企业都是在文化体制改革中迅速成长的骨干文化企业,展示了我国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可喜成绩。本次评选活动自今年3月中旬启动,凡主营业务范围为文化产业核心层和外围层,即从事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影视制作、有线电视网络、演艺娱乐等领域的文化企业,均可参加推荐。共有155家文化企业申报,经审核符合推荐资格的有146家。推荐活动办公室按照主营收入、税前利润、净资产及2008—2009年度获得全国性奖项情况等指标,对上述企业进行综合排序,最终确定了第二届“文化企业30强”的名单。

    入选“文化企业30强”的企业是:中国出版集团公司、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公司、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保利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演艺集团公司、辽宁民间艺术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演艺集团有限公司。

    “文化企业30强”有以下特点:一是基本涵盖了文化产业的主要门类。既有传统的文化产业,如报业、出版、发行、影视制作、有线电视网络、演艺等,也有新兴的文化产业。二是各项经济指标与首届相比均有大幅提升。首届“30强”中有17家也在本次入选,并且经济指标显著提高,其中有12家主营收入增幅超过40%,9家税前利润增幅超过40%,13家净资产增幅超过40%。本届入选企业中,主营收入和净资产双双超过10亿元的21家,税前利润超过亿元的24家,分别比首届增长31%和71%。三是体现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入选企业基本涵盖各种所有制类型,既有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的,也有民营的。其中,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有26家,占总数的86.7%,民营企业有4家。

(责任编辑:徐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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