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专访陈少峰:以产业链的形态做强做大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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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专访陈少峰:以产业链的形态做强做大文化产业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Email推荐】 【关闭窗口 2006年05月15日 07:01

 

    陈少峰:福建省漳浦县人,1964年生。教授、博士,现为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所副所长,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副主任、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生导师。

 

    记者:文化产业是个新兴的产业,你认为在我们的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陈少峰:我国文化产业从自主发展的角度来说,程度是相当粗放和原始的,不仅没有反映出文化产业强大的创意和想象力,体现“内容为王”的特点,而且文化产业的附加值很低,最大的问题是没有形成产业链经营的格局。一部电视片播放几次,只靠票房,没有产业链的延伸,有的电视剧甚至只有一次性的播出收入,题材内容和商业经销都缺少创意。总体上说来,我国文化企业靠内容、创意挣钱的能力低,产业链经营能力十分薄弱。造成的后果就是所提供的文化产品比较粗放,不能满足群众对文化娱乐的巨大的需求,而外国的文化产品就乘机进来填补这种需求了。这样,国家的文化竞争力处于不利地位,在国际化文化市场上我国只有1.5%的份额,而韩国有3.5%,美国高达40%,这对于我们塑造民族精神十分不利。

    文化产业与别的产业不同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需求大,二是高附加值。人们对文化产品的需求是别的物品不能替代的,这种需求有排他性,而且还具有无限性,比如好歌可以不断出新、一直出品,人们百听不厌。文化产业的高附加值体现在内容为王、产业链形态的延伸,一本书出版后,可拍电影,可制成DVD、影碟、游戏,还可授权,其价值会延伸。美国动画大片《超人特工队》,里面有300多种产品卖(授权)出去,而票房只占总收入的20%。一般好莱坞电影其全球票房只占其总收入的25%-27%,动画片的票房则仅占20%左右。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