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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国各省(直辖市)竞争力评价

2005年04月07日 15:06

    2004年中国省(市)竞争力评价由《中国经济网》独家举办。 评价构建了包括一项总括、三个重点和10大产业计37项指标组成的体系,采用了《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金融统计统计年鉴》所提供的2000-2003年的数据。评价采用科学的竞争力值评价方法。竞争力是随着时间变化的能力,评价揭示了2004年和2010年两个时点的省(市)各项指标的竞争力值。

    测算的方法为二次平滑法。它表达了环境状况不变状况下指标的可能值,因而滞后于环境的变化。因此在省(市)增长时期,竞争力值往往低于该年度的实际值。这为省(市)采取措施提升各方面的竞争力提供了基础。 评价报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重点分析了区域发展的差距及走势,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和持续发展的基础的竞争力。

2004年中国各省(直辖市)竞争力评价总表

2004年竞争力
综合标准分排序

省(直辖市)

2004年竞争力
综合标准分

1

上海

4.39

2

北京

3.87

3

天津

2.96

4

广东

2.69

5

浙江

2.61

6

江苏

2.34

7

福建

2.18

8

黑龙江

2.11

9

辽宁

2.07

10

新疆

2.00

11

山东

2.00

12

吉林

1.87

13

云南

1.81

14

海南

1.78

15

湖北

1.75

16

河北

1.75

17

内蒙古

1.59

18

青海

1.59

19

陕西

1.55

20

湖南

1.49

21

山西

1.48

22

西藏

1.47

23

安徽

1.47

24

重庆

1.46

25

四川

1.45

26

河南

1.42

27

宁夏

1.41

28

广西

1.38

29

江西

1.37

30

甘肃

1.24

31

贵州

1.14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