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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Email推荐】 【关闭窗口 2005年12月27日 15:25
贾如军
    严冬来临,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动员全社会开展捐助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好过冬问题。全国各地一呼百应,迅速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捐助热潮。

    这种“雪中送炭”活动确实必不可少,但各级政府部门决不能只满足于这种千篇一律的送温暖、献爱心。因为,这种“大一统”的救助形式固然可以解决困难群众的一时之需,但由于缺少“针对性”,缺少“具体困难具体解决”的治本之策,必然是“百病一方”,难以拔除困难户的“穷根”。

    记得今年初合肥市一低保户在给《新安晚报》的一封信中写到:“每到年底,政府有关部门都会筹集资金,慰问我们低保户和困难户,我们很感激。可是,我们希望在今后送温暖活动中,能根据我们各个家庭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的进行帮扶。”面对党和政府的关怀,贫困户、低保户在心存感激之余,为什么并不感到“满足”呢?原来,每年的“送温暖”活动,政府部门和领导基本上都是笼统的给困难群众送米、面、油或慰问金,解决他们的一时之难,并没有考虑到每个家庭的具体“贫困因素”,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比如,张家是因为家庭主要成员下岗失业,失去生活来源;李家可能是在经商活动中被骗,打了几年官司没有结果,使李家倾家荡产……所以,张家这时需要的是“再就业”,而李家却急需政府给予法律援助……假如政府能够对困难户的具体困难进行具体分析,化解他们生活中的“难点”,就一定比千篇一律的“送温暖”更受困难群众欢迎。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衣物口粮及慰问金对于困难家庭来说固然是“雪中送炭”,但毕竟仍然停留在物质层面的救济上,当这些有限的生活资料消费完,他们中的大部分又会回到贫困之中。如果我们能将“送温暖”提高一个“层次”,改一改“送温暖”的形式,突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责任意识,把“授鱼”变为“授渔”,为困难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救济,为他们提供尽可能多的就业机会,为他们创造尽可能多的增收渠道,那么,社会上拥有“温暖”的家庭就会越来越多,需要“送温暖”的家庭就会越来越少。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