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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谐社会更需“经营节日”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Email推荐】 【关闭窗口 2005年12月26日 14:59
成彪
    12月25日新华网报道:圣诞节来临之际,在一家名为“美国志愿者”组织的帮助下,流落纽约街头的一些无家可归者、失业者和酗酒者戴上红帽子和雪白的假胡子,装扮成“圣诞老人”的模样,每天从中午到晚上8点,每周从星期三到星期日,在繁华的纽约街头扮成圣诞老人娱乐过往行人和儿童,设置可移动的红烟囱为和他们一样处境困难的人募集生活费用,自己也努力走出人生低谷。

    把无家可归者、失业者和酗酒者动员、组织起来,去扮做受人爱戴的“圣诞老人”,这可真是一个极有意义的“金点子”,至少有如下几点看得见的利好:一、给他人创造了欢乐。感恩节后,“圣诞老人”即上街活动,营造了节日的气氛,提前“预热”了圣诞。二、为“同仁”募集了善款。呵弱扶贫是人所共有的同情心,“圣诞老人”到街头劝募,会比平常更有收获,从而给弱势群体以更多的帮助。三、使自己获得了“新生”。“美国志愿者”把无家可归者、失业者和酗酒者动员、组织起来,给他们提供生活资料、心理治疗和职业培训,从生存到心理抚慰解决他们的困难。同时在做“圣诞老人”的过程中,保护他们的自尊,激发他们的爱心,培植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巩固他们的自强自爱观念。

    用一个“圣诞老人”角色,钝化多种社会矛盾,创造多项社会利好,这种“经营节日”的方式,体现着组织者“善治”的智慧,实在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作为一个人口众多、贫富差距增大、保障欠周的社会,我国有一个数量庞大的弱势群体,在他们身上负载着不少的社会矛盾,在他们心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良心理和情绪,如何安顿好这一群体,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社会和谐,关系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指示精神的落实。笔者以为,对弱势群体的关心,既要落实在平时的点点滴滴上、政策制度上,更要利用节日这些人人看重的“节骨点”加以体现。把每个节日都智慧地“经营”起来,使之成为社会救赎的机会,让弱势得到贴心的关怀,从而缓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使得和谐成为社会的主旋律。

    一个圣诞节,“美国志愿者”组织将其“经营”成了超过节日意义本身的社会救赎行动。我们也有很多节日,特别有众心所系的元旦、春节,能不能也细加“经营”一下,增加一些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方式、途径?

    财政拨款发放救济金“送温暖”,这些惯行的救助模式确实解决了一些群众的实际困难,也让人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但我们的济困行动,能否在政府扮演主角的前提下,吸纳更多的社会力量演好配角呢?如果能够把“经营节日”当成一项日常工作来做,把社会各界调动起来,积极参与到济困中去,不是能使救助的效果更大、更持久吗?
 
来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