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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活动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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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日——2007年7月30日 |
| 二、参赛方法 | |
1、在中经论坛--“美食美味”论坛发表参赛作品。网友以拍摄的图片配合文字说明(菜谱)或视频的形式发送到论坛上,图片至少8张以上,图片需包括使用的主要烹饪材料以及烹饪的主要过程,洗菜、切菜、烹炒、成品。 2、为保证参赛作品的真实性,要求所有参赛者均需要与参赛成品进行合影。 3、北京餐饮频道将开设专题,为本次活动专用,评选结果在此刊登。 |
| 三、参赛要求 | |
1、报名参赛者需要提供必要详细的个人信息。在发帖时,需提供本人联系方式和邮箱地址。 2、参赛作品要求有一定的创新性。 3、参赛作品图片尺寸不大于500*400(像素),同时必须附加菜谱和烹饪过程的说明。 |
| 四、评选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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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07年1月1日开始至2007年6月20日截止,选出网友点击的IP数最高的前20名作品。 2、自2007年7月1日开始至2007年7月30日截止,网友对前20名作品进行投票,根据投票数分别选出第一名(1位)、第二名(2位)、第三名(3位)及纪念奖(10位),获奖人数共16名。 3、此次活动的有效投票数将根据ID计算,每个ID最多投10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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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评选参考标准 | |
创 意:30分 菜 色:50分 说 明:10分 图片质量:10分 |
| 六、声 明 | |
1、投稿人承诺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中国经济网所有,投稿人保留署名权。 2、凡参赛作品,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为投稿人原创作品,投稿人享有完全著作权,保证以应征作品参与本次活动及与活动有关的一切行为不构成对任何第三方著作权及其他任何权益的侵犯,否则投稿人应承担因该作品侵权所导致的一切责任,同时,投稿人还应负责赔偿中国经济网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3、中国经济网秉承最大的诚意为中奖网友提供优质的产品,但中国经济网对所提供的奖品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参与本次活动的获奖收入为税前所得,获奖者应自行缴纳有关税费,中国经济网对此无任何义务。 5、参加本次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本声明的有关内容及本次活动的有关规定。 6、为保证活动的公正性,中国经济网的员工及亲属(本条所称亲属包括: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不得参加此次活动。 7、欢迎网友对本次活动的形式、内容提出建议和意见(E-mail:lixj@mail.ce.cn;电话:83512266-8059)。 8、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中国经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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