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载入中...
当前位置     中国经济网 > 航空产业 > 专题 > 2013巴黎航展 > 航展动态 > 航展动态 > 正文

通用航空器引进批准文件有效期放宽至2年

2013年04月24日 16:19   来源:《南方日报》   钟啸

  在今日举行的2013通航与媒体交流论坛上,民航局发展计划司巡视员吉原表示,民航局最新修订的《民航局关于引进进口通用航空器管理暂行办法》对通用航空器引进的规定有所放松,但同时也严格了对引进人的要求,“现在规定,批准文件在签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但原来,这些批准文件是没有期限的,拿到批文之后,引进人可以三到四年之后再进飞机,但这就可能有一个问题,当时符合条件的引进企业已经不符合条件了。”

(责任编辑:王飞)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广告服务友情链接
www.ce.cn   www.cenet.cn   www.chinaeconomy.cn
中国经济网 © 版权所有 京ICP证040090号